马鞍山市森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森隆物流园项目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大站东20号,项目已建设完成,可实现仓储规模约26万t/a(主要为钢材)。
2017年11月,企业委托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马鞍山市森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森隆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017年12月26日,马鞍山市花山区环境保护局以花环审[2017]12号文《关于马鞍山市森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森隆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21年08月,马鞍山市森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马鞍山市组织召开了《马鞍山市森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森隆物流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经专家技术评审组的专家意见和建设单位马鞍山市森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查,认为森隆物流园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文件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2021年08月19日——2021年09月15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605553499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监测报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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